京漢兩家“榮寶齋”爭商標:“武漢榮寶齋”被宣告無效
發布日期:2020-04-27 09:07:02
北京榮寶齋是經營文房四寶的老字號,但武漢市榮寶齋也是一家經營樂器的老店,雙方針對“榮寶齋”的商標問題打起了官司。今天上午,記者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召開的線上新聞發布會中獲悉,經兩級法院審理,武漢榮寶齋的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。
北京榮寶齋店鋪前身為“松竹齋”,始建于清康熙十一年,1894年更名為“榮寶齋”,至今已經有三百余年的歷史,其擁有三枚核定在毛筆、墨汁等商品上的“榮寶齋”商標。
而在武漢市,也有一家經營了近百年的“榮寶齋”,主營樂器,其也成功申請了一枚“榮寶齋”商標,核定使用在樂器等商品上。北京榮寶齋認為該商標侵犯了其擁有的商標權,向原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無效。
原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,北京榮寶齋擁有的三枚商標構成馳名商標,而武漢榮寶齋申請的注冊商標文字、字形、呼叫與三枚馳名商標相同,其注冊和使用易誤導公眾,并減損北京榮寶齋商標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顯著性,故對武漢榮寶齋的商標裁定宣告無效。
武漢榮寶齋不服該裁定,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,其表示,兩地榮寶齋經營的商品不屬于類似商品,兩榮寶齋的存在也是基于歷史原因形成,武漢榮寶齋已經營近百年,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。
北京知產法院經審理認為,在武漢榮寶齋商標申請日前,北京榮寶齋的三枚商標已經構成馳名商標,雙方商標的文字和呼叫均相同,兩類商品的消費群體也有較大重合,法院認為,這足以使相關公眾認為兩方的商標具有相當程度的聯系。
對于武漢榮寶齋稱其使用“榮寶齋”有一定歷史淵源的觀點,法院認為,這屬于商號使用行為,所產生的商譽并不當然及于其現注冊的涉案商標,涉案商標的注冊應予宣告無效,故一審判決駁回武漢榮寶齋的訴訟請求。
武漢榮寶齋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,二審法院經審理,維持了一審判決。
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| 記者 劉蘇雅